如果您在辞职过程中遇到医院不放人的情况,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联系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:
您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反映问题,要求劳动局介入并协助解决。劳动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受理并立案调查。
申请劳动争议仲裁:
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。对符合条件的投诉,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,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。
保持冷静并合法表达诉求:
在与医院沟通时,保持冷静,合法合规地表达自己的诉求,以便尽快解决问题。
提前书面通知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七条,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法律途径:
如果医院仍然拒绝办理离职手续,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