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证监局近日披露,对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、康培强、逄晓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。

经查,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康大恒远”)存在部分基金未按照分配决议确定的金额向有关投资者进行分配,也未向其进行信息披露的问题。
青岛证监局指出,康培强作为康大恒远的法定代表人及时任总经理,逄晓鹏为现任总经理,未能恪尽职守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。
依照规定,青岛证监局现对康大恒远、康培强、逄晓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资料显示,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康大集团发起,以股权投资及基金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专业投资机构。
青岛康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立于1992年,目前,康大集团已发展成为集食品制造、宜居地产、旅游开发与生物科技为一体的综合型大型民营股份制集团企业。
来源:读创财经